湖南省资兴:推动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2019-12-12 阅读次数: 2725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湘医保发〔2019〕 9号)有关规定。从2019年12月1日起,湖南省资兴市全面启动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工作。

通过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及管理资源,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建立适应经济发展水平、优化保险管理资源、实现两项保险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实现了四个统一。

统一参保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根据“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要求,资兴市两项保险合并后,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8% 调整为8.5%,个人缴费费率不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设置生育待遇支出项目。

统一医疗服务管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实行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

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做到两个确保: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确保制度可持续。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能有效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让生育保险制度惠及更多城镇职工,有利于统一经管,提高管理效能,减少政策碎片化。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制定和实施统筹层级更高、覆盖面更广、待遇更加合理的生育保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