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对七类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实施一次性补助

2020-02-17 阅读次数: 1721

为全力支持和帮助春节假期至2月9日(省政府规定的最早复工时间)期间复工复产的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江西将对七类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实施一次性补助。

此次补助对象为2020年1月24日-2月9日期间,江西省行政区域内根据国家疫情防控重点物资需求清单,生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手术衣、医用手套、消杀用品、负压救护车和治疗药品等七类重点物资生产企业。

江西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上述企业一次性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2020年2月9日企业实际在岗职工人数×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日平均计薪工资218元×补助天数,其中:春节法定假期3天,每天按日均薪资218元的三倍补助,其他14天每天按日均薪资218元的两倍补助。

江西要求各地强化信息共享,提高经办服务质量和效率,尽量减少企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减少企业“跑腿”次数。同时,优化审核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积极稳妥抓好落实。符合条件的企业只需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一次性补助有望于2月底前全部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