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提高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2020-10-29 阅读次数: 966

青海省人社厅,青海决定从今年起,调整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这是青海自2007年以来第11次提高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据介绍,本次主要调整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一至六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224元;按月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调整后实际领取低于每人每月1148元的,调整到每人每月1148元。同时,青海还确定了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计发基数。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继续按照2018年公布的青海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378元为基数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