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社保系统的“普通话”——我国社会保险标准化工作概览 

2017-08-28 阅读次数: 6259

        宽敞明亮的服务大厅,赏心悦目的蓝色社保经办服务标识,暖心的“一窗式”社保经办服务模式……如今,走进任意一个城市的社保经办服务大厅,前来办事的群众都能感受到因为社会保险标准化所带来的种种变化和便利。社保标准化,正在成为全国社会保险系统的“普通话”,并促使业务办理更加井然有序、便民服务更加统一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面貌也因此焕然一新。

  搭框架建平台“拓荒之旅”初见成效

  社保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和推动,要先从第一届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社保标委会)说起。2009年7月,第一届社保标委会正式成立,也就是从那时起,社保标委会开启了一段社会保险标准化工作的“拓荒之旅”,我们可以从随后几年间人社部印发的相关文件中窥见一二。

  2009年人社部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标准体系》,其中社会保险相关标准66项,涵盖了社会保险通用标准及5大险种,成为指导社保系统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工作指南。

  在确立了标准体系后,社保标委会陆续颁布或审查通过了几十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目前已经在地方社保经办系统得到广泛应用的有《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总则》《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等一系列标准。

  “特别是《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的标准化应用,让经办服务机构有了统一鲜明的标识和视觉鲜明的职业形象,老百姓来办事方便,我们自己也感觉挺自豪。”在山东省威海市社保局服务大厅,说起“社保蓝”的好处,工作人员这样对记者说。

  目前已经形成了以社保标委会为平台,人社部相关业务司局统筹指导、部社保中心协调组织,地方经办机构积极参与,科研院校智力支持,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良好机制。社保标准化工作已经走过了从无到有、从筑基到搭建整体架构的“拓荒之旅”。

  广动员再部署“先行城市”建“样板间”

  标准制定出来,如何贯彻落实?

  南京“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服务总则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国家标准动员会”,哈尔滨“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宣传贯彻现场会”,镇江“全国社会保险标准贯彻实施现场会”……几年来,为了让大家知道标准、理解标准,社保标委会广泛动员,精心组织,通过会议交流考察的方式促进各地交流经验,学习借鉴一些地方城市在社保标准化工作方面先行干出来的“样板间”。

  除了开现场会,增进交流,在政策层面,人社部以及部社保中心先后发布《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服务总则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国家标准的通知》《关于推广使用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的通知》等文件来指导地方贯彻实施。

  2016年人社部还印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社会保险标准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为今后一个时期标准贯彻实施工作明确了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推进重点和工作要求。

  人社部社保中心还下发了《关于创建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先行城市”的通知》,系统推进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越来越多的社保标准化建设城市的“样板间”开始涌现。这些“样板间”城市不仅积累了标准的贯彻实施经验,而且还对周边城市起到了辐射带动作用。

  建试点育人才典型引路人才保障

  2007年,国家标准委、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下发了《关于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意见》。

  2009年,第一届社保标委会成立后,积极组织社保经办机构承担国家级服务业试点项目,先后有上海医保中心、吉林省社保局、江苏无锡社保中心、内蒙古鄂尔多斯社保局、陕西西安市社保中心5家单位承担了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

  社保标准化工作相对其他社保业务来讲,属于新生事物,专业性强。基于此,社保标委会组织了专项培训。比如2010年利用中欧社会保障合作项目,争取资金和师资帮助,举办了两期社会保险标准化专业培训,全国30个省区市和新疆兵团共74个经办机构的120名学员参训。

  此外,人社部社保中心借举办地市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县级经办机构负责人培训班的机会,将标准化作为重要课程,邀请社保标委会委员进行授课,累计培训3000多人。在2015年、2016年两年间,又专项培训550多人。

  据统计,目前100%的省级、90%的市级和50%的县级经办机构均建立或明确了标准化职能部门,配备了专兼职人员,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工作的骨干队伍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