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有补助待遇有提高经办更便捷——部分省份社会保险助力精准扶贫举措速览

2018-04-27 阅读次数: 847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将脱贫攻坚工作摆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作为民生部门,人社系统采取多种举措,把深度贫困人口纳入到社会保险的安全网,让他们在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能够得到基本社会保障。

    降低“入口处”门槛实现应保尽保

    降低社会保险“入口处”门槛,实现对所有深度贫困参保群体的应保尽保,成了各地人社部门在助力精准扶贫中的首要任务。

    目前大多数地方都采取了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做法。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给予缴费补贴,帮助他们跨过缴费门槛,尽快将其纳入社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江西省人社厅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找准了贫困人口参保率不高的主要原因——大部分是因为缴不起保费,还有一部分是缴费意愿不强烈。为抓紧实现“应保尽保、应帮尽帮、破除穷根”的目标,江西省因势利导,探索提出了由政府财政代缴参保费用的思路。

    素有“贫中之贫、困中之困”之称的四川省凉山州,在昭觉县支尔莫乡阿土列尔村(也称悬崖村)对选择100元—500元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员由县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也由政府代缴。目前,凉山州逐步形成了“悬崖村社保助力扶贫模式”,即通过政府代缴一定社会保险费,逐步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并根据贫困户经济、生活等条件及县域经济发展、居民收入水平增长情况,适时确定、调整政府代缴档次及缴费补助标准的社保助力扶贫方式。

    因病返贫、因病致贫是很多贫困户走不出贫困“沼泽”的重要原因,让这些贫困人群能尽快享受到医保阳光的普照,就必须尽快把他们纳入到医保参保的范围里来。江西省九江市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实行了全员全额资助参保,及时足额支付医疗待遇,为健康扶贫对象建立了基本保障线。

    山西省则采取了对贫困人口个人缴费按城乡居民缴费标准给予全额救助,对重特大疾病晚期患者每人给予5000元大病关怀救助,对有需求的持证贫困残疾人免费适配辅助器具。

    提高“出口处”待遇让贫困群体享受到真实惠

    “要按政策规定适当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让贫困群体享受到扶贫政策的真实惠。”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推进暨经验交流会上人社部副部长游钧如是说。

    事实上,全国有脱贫攻坚任务的省份和区市,几乎绝大多数的地方都实打实地拿出了“真金白银”,想方设法提高贫困群体的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在待遇享受的政策上对贫困群体适度倾斜,提高受益水平。

    云南省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在就医上实行了“四倾斜”的政策,即在门诊报销、基层就医、住院以及大病保险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报销政策倾斜。特别是在住院待遇方面,云南省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5至20个百分点,在省州市、县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和90%。

    河南省利用失业保险加大对贫困县市稳岗补贴政策的支持和倾斜力度,为企业减负稳岗,并且每年适当增加借用失业保险基金补充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数额,优先保障贫困地区人口使用。

    创新服务增强经办能力

    深度贫困地区往往是交通不便、基础条件非常薄弱的老少边穷地区,经办能力不足也往往会成为人社扶贫的一个阻碍。因此,加强深度贫困地区的经办能力建设是社会保险助力精准扶贫的题中应有之意。

    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利用大数据时代信息化的便利,减少贫困群体的交通成本、时间成本,提高社保经办效率,是当前社保经办机构助力精准脱贫的主要方法。

    重庆市在2015年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纳入专门管理,与市扶贫办、市卫计委等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和系统对接,提高对贫困人员的精准化医疗保障服务能力。该市参加城乡医疗保险的170多万名贫困人员,在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看病就医全部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对于特殊群体,各地经办机构也都采取了非常人性化的经办服务措施。吉林省白城市社保局就针对身有残疾、因病卧床等行动不便的贫困参保对象,提供了“三个不出门”的经办服务,即参保登记不出门、办理银行卡不出门、资格认证不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