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民政部联合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

2018-04-20 阅读次数: 1687

人社部、民政部日前联合印发了《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标志着我国建立了初、中、高级相衔接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体系。

《办法》提出,高级社会工作师应具备解决复杂疑难专业问题能力;能够发挥专业骨干作用;能够对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开展专业督导,帮助其解决专业难题;能够开展社会工作政策、理论与实务研究。

据悉,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设《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科目,主要考察应试者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理论、方法、技巧及相关法规政策开展服务、管理、督导和研究的综合能力。《办法》对报名参加考试条件和申请参加评审条件作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