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5 阅读次数: 973
根据《福建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建宁县人社局积极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政策,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享受到国家的政策红利,稳定就业助力复工复产。
一是分析企业诉求,采取不同措施。尊重参保企业的意愿和选择,多缴部分可退回或冲抵。集中力量排查单位信息,开展免征退费、减半抵免、不符合条件三类企业比对划分工作。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严格按章审核。主动向财政申请调拨基金,组织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对传送的数据进行逐户核对,核对无误后按业务流程进行退费,再统一向退费相关企业法人、经办人推送短信,告知退费情况。
三是创新工作方法,简化退费程序。为加快退费工作进展,实行“优先办”,并设置窗口专人解答企业咨询,且无需企业提交任何资料,不增加企业任何负担。截至3月19日,三险退费金额共122.7万元,已受惠企业500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