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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6 阅读次数: 1513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1号
因本通告所述的业务停办而造成申报缴费超期的,不予加收滞纳金。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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