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0 阅读次数: 2238
很多参福州社保的员工都认为自己离职后都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事实上申领是有一定条件和要求的,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参福州社保的失业人员申领的条件及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限期还有申领失业保险金应提供的材料吧~
根据《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呢?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一年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二十四个月。
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职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自愿选择在台江、仓山、鼓楼、晋安区任一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申领所需提供材料:1、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原件;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4、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审定表;5、福州市失业保险历史缴费期限确认表;6、告知单(企业通知失业职工申领失业金的须知);7、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历年明细;8、福州市失业登记表;9、福州市求职登记表;10、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1、近期免冠彩照(一寸、两寸各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