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福州最新楼市限购限贷,社保缴费年限必须满1年

2016-10-08 阅读次数: 1707

106日,福州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增加限购政策,107日起施行。新政明确:

 

        限购: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福州市五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福州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福州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福州市五城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福州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包含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包含居民家庭自建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征迁安置房等。

 

        房贷:在福州市五城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拥有福州市五城区户籍的家庭,首付比例最低30%;非福州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首付比例最低40%

 

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未结清的福州市五城区户籍家庭,首付比例最低40%

 

        此前,928日下午,福州市政府发布“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

 

        土地:福州城区公开出让项目用地,竞买保证金由现行的20%提高到30%,全额土地出让金支付期限调整为3个月,付款比例为含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支付50%,其余在90天内全部付清。

 

        商品房价格:同一批次房源应当在批准商品房预售许可后15天内一次性全部公式销售价格,并公开对外销售。商品房实际销售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备案价格,同一项目下一批次备案预售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上一批次同类型房屋销售价格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