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5 阅读次数: 1769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开展线上培训工作,台州市人力社保局印发了《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企业进一步组织好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台人社办发〔2020〕3号),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操作指南进行明确。
申领操作指南
一、半停工状态
是指企业有部分员工处于居家隔离或者受疫情影响难以全部正常复工的状态,并非特指有一半或以上职工没有复工生产。
二、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内容
一般是指按照国家职业目录分类大典中的第三、四、五、六类职业(工种)所包含的内容为主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企业也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增加法律常识、安全生产、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内容。企业线上培训项目名称建议按职业目录分类大典中的中类、细类的名称来确定。
三、培训的方式
企业可根据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具体形式由企业自主确定。培训结束后,企业或线上培训机构应核发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考核测试的依据。
四、补贴申报流程
分两阶段申报:
第一阶段,由企业向人力社保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培训方案和营业执照。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后,企业按培训方案开展培训。
第二阶段,培训结束后,企业将学员名册、签到记录、授课记录证明、企业开户银行账户信息报人力社保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并对名单进行公示,并经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后将补贴资金核拨到企业提供的银行账户。
五、线上培训补贴标准
按实际培训费用不超过95%的比例确定,且每人每个项目实际补贴的费用不超过800元。上述补贴标准实行双控,具体金额由各地人力社保局审核确定。
六、培训成本核定
指企业组织开展培训活动所付出的实际成本。企业自主通过购买线上培训平台开展培训的,原则上以发票凭证核定;企业自主开展线上培训的,需提供直接支出的成本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