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6 阅读次数: 2107
为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近年来,我市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落实群众医保待遇,减轻群众费用负担,努力缓解“看病贵”难题。2019年11月,我市调整了大病保险待遇,降低了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提高了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
调整前:3万元 调整后:2万元
列为贫困人口对象范围的参保人员
调整前:2.5万元 调整后:1万元
这项调整从今年的1月1日开始实施,原先已经报销过的参保人员将按新的标准进行补差,新符合报销条件的给予补报。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
每档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均提高了5个百分点。这项政策调整后,普通人群能享受大病保险政策新增7025人,困难人群能享受大病保险政策新增9498人。
吴兴区织里镇的沈敏芳今年52岁,2015年,沈敏芳被确诊为恶性肿瘤。沈敏芳家属钱新勤告诉我们,到现在为止,看病花了100多万,报销了55万,自家出了40多万。
沈敏芳说:“都亏了大病保险,减轻了一些家庭负担,这才保住了一条命。”
中国人寿保险湖州分公司健康保险部大病保险中心主管程乾花说,沈敏芳从2015年生病到现在总的费用产生了将近104万,基本医疗报了31万多,大病报了24万,综合报销率基本达到60%。根据新的大病保险政策,沈敏芳按照新的标准进行补差,可补报6千多元。
老有所乐、病有所医是老百姓追求美好生活的渴望,从2013年开始,我市作为大病保险试点城市实行大病保险制度以来,截止到2019年10月底,已累计报销35000余人,大病补偿金额达4.4亿余元,仅今年1至10月,大病保险补偿人数为6858人,理赔金额达9338.99万元。
调整了大病保险政策待遇后,全市大病保险基金支出预测为18629.6万元,增加支出5365.14万元,将有16744人在新政策中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