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常遇到的社保问题——医保、生育保险了解一下

2019-11-28 阅读次数: 1382

01医疗保险


1. 医保是不是一断就没有用了?

居民医保一年一缴费,不缴费就没有保障。职工医保如果在退休前停缴医保则会无法享受住院报销,但是个人账户余额还是有效的;参保缴费接续后,医保就又生效了(可能会有几个月的等待期),累积缴满符合参保地规定的年限后,退休后医保是享受免缴待遇的。


2.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或报销?

除急诊以外,参保人员必须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所发生的异地就医费用才能直接结算,是否能够异地垫付费用后回本地获得报销,则各地规定有所不同。异地就医费用有以下两种结算方式:


A.刷卡(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后,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者社保卡,在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就医,直接刷卡就能享受到直接结算的便利。医疗费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直接现金支付或个人账户支付,应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直接结算,个人无需进行垫付。


B.先垫付后报销:备案后,参保人先自己全额垫付医疗费,再凭疾病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02生育保险

1. 失业或退休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职工失业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12个月的,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发生符合规定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2.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和居民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有何不同?

A、职工生育保险比生育医疗待遇更高:职工生育保险中,包含的不只是生产所花费的费用,还有如产检等很多生育医疗费用,都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是在生完或者流产后,一次性给予一笔钱。


B、医疗待遇比保险待遇受众人群广:职工生育保险是参保的职工才能参保享受的;居民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是只要参加基本医保均按规定享受。


C、报销条件不同:职工生育保险,需要在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才能享受相应待遇,当然各地规定可能有所差别,以参保地自身规定为准;居民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是需要在当年参加居民医保。


D、累计缴纳职工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同时还参加了居民医保的参保人,不能同时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和居民生育医疗待遇两个待遇,只能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具体如何操作?以下流程和材料仅供参考,各地大同小异,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温馨提示:各个地方政策会有不同,具体要以当地政策为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