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下班路上因第三人侵权而发生的工伤事故,单位要赔偿吗?

2019-09-27 阅读次数: 1428

员工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公司该承担什么责任?


员工上下班路上发生非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认定范围,至于单位要承担的责任,各地政策不同,有的地区是双赔有的地区的是补充,以合肥为例,合肥是双赔模式,除了医疗费用不用重复支付,其他项目与工伤待遇支付无异。


依据:合中法办[2018]81号《关于印发<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规范指引>的通知》36条。

因第三人侵权而发生的工伤事故,如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应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或直系亲属)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对于侵权的第三人已全额给付劳动者(或直系亲属)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不必再重复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