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8 阅读次数: 2457
衢州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人员:
为了深化我局“最多跑一次”改革,方便参保人员更快捷方便地办理退休等相关事项,我局决定自2018年8月24日起,开展企业退休审批“一件事”联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市本级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二、联办内容
企业退休审批“一件事”联办,是指将申请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审批相关联的前置事项和后续事项进行联办。实现多个关联事项申请跑一次,减少申请次数,提高办事效率。联办事项含四大类,共19个事项,具体事项包括:
1、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类:养老保险中断年限、欠费、“双低”转正常补缴,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转职工养老保险补缴,医疗保险费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其它相关社会保险经办业务;
2、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类: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3、退休核准类: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因病或非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核准,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核准,工伤退休核准,养老保险待遇一次性支付核准;
4、享受特殊退休待遇资格确认类:退休高级职称人员增加养老金待遇确认,退休高级技师增加养老金待遇确认,劳模退休时一次性补贴确认,高级专家退休时一次性补贴确认,退休归侨职工生活补贴确认,1997年底前从事特殊工种一次性补贴确认。
三、联办形式
申请人填写《退休联合办理申请表》,勾选多个联办事项,并根据不同的联办事项,一次性提交多个事项的申请表及相应材料。在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窗口受理人员对联办事项一次性收件,分事项内部流转审批,分事项处理办结。
四、申请材料目录
(一)基本材料
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一份
一寸免冠照片一张(需打印职工退休证的提供)
(二)分事项需提交的材料
1、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转职工养老保险补缴
《衢州市本级被征地人员申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审批表》原件一式三份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一份
3、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凭证原件一份
4、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
参保人员本人档案原件;
《衢州市区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原件一式四份
5、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
参保人员本人档案原件;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表》原件一式四份;
《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公示”反馈表》原件一份(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个人提出申请的可不提供)
6、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核准
参保人员本人档案原件;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核准表》原件一式四份;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一份
7、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核准
参保人员本人档案原件;
《衢州市区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原件一式四份
8、一至四级工伤提前退休核准
参保人员本人档案原件;
《衢州市区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原件一式四份;
工伤认定书原件一份;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一份
9、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参保人员本人档案原件;
《企业职工视同缴费年限审批表》原件一式三份
10、退休高级职称人员增加养老金待遇资格确认
《退休高级职称人员增加养老金资格确认表》原件三份;
高级职称证书原件一份;
高级职称评审材料复印件或评审机构发文文件复印件一份;
聘用在相应岗位上工作的聘书或证明原件一份
11、退休高级技师增加养老金待遇资格确认
《通用(行业特有)工种高级技师增加养老金资格确认表》原件一式三份;
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原件一份;
聘用在相应岗位上工作的聘书或证明原件一份;
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考评申报表复印件一份(通用工种高级技师不需提供书面材料);
行业职业资格鉴定部门考核通过的发文文件原件一份(通用工种高级技师不需提供书面材料)
12、劳模退休时一次性补贴资格确认
《退休劳动模范享受一次性补贴资格确认表》原件一式四份;
1997年底前获得的全国或省部级劳模证书原件一份
13、高级专家退休时一次性补贴资格确认
《退休高级专家享受一次性补贴资格确认表》原件一式四份;
1997年底前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等奖项的,提供证书原件一份;
高级职称证书原件一份
14、退休归侨职工生活补贴资格确认
《退休归侨职工享受生活补贴资格确认表》原件一式三份;
归侨证原件一份;
职工个人档案
15、1997年底前从事特殊工种一次性补贴资格确认
参保人员本人档案原件(非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提供);
《特殊工种审批表》原件一式三份(非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提供)
五、办公地址和时间
1、办公地址: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一楼B厅(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东大道169号);
2、办公时间: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3、联系电话:0570-3086613。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