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5 阅读次数: 2724
2018年5月,浙江省统计局公布了《全省就业人员2017年平均工资》。根据省统计局数据,浙江人社厅发布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56号),确认2017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099元。
2018年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以2017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重新进行核定,并于7月正式启用。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099元,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职工每月社保费应缴多少呢?人社君帮大家算一下!
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为切实维护单位职工社保权益,按照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在为职工参保缴费时,有最低缴费基数(即保底工资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封顶工资基数)的上下限。也就是说,缴费基数有“最低不低于”和“最高不高于”的政策规定,也就是上下限。来算算2018年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
根据2017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月平均工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61099元÷12月=5091.58元/月
保底工资基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5091.58×60%=3054.95
封顶工资基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5091.58×300%=15274.74
杭州社保基数上下限明确为:上限:15274.74元;下限:3054.95元。
新的上下限将在7月结算月正式启用,同时对上半年已按预缴基数征收的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差额多退少补。
社保缴费比例、费额
每月需缴纳的社保费=缴费基数×缴费费率。
目前市本级(含萧山、余杭、富阳)的企业单位职工五险的缴费费率↓↓↓
|
险种 |
单位部分 |
个人部分 |
|
养老保险 |
14% |
8% |
|
医疗保险 |
10.5% |
2% |
|
失业保险 |
0.5% |
0.5% |
|
工伤保险 |
0.4%~1.6% |
0 |
|
生育保险 |
1.2% |
0 |
根据最新的社保基数上下限,分别算一算社保缴费情况↓↓↓
上限15274.74元缴费基数的参保人员需缴纳社保费(单位:元)
|
险种 |
单位部分 |
个人部分 |
|
养老保险 |
2138.46 |
1221.98 |
|
医疗保险 |
1603.85 |
305.49 |
|
失业保险 |
76.37 |
76.37 |
|
工伤保险 |
61.10~244.40 |
0 |
|
生育保险 |
183.30 |
0 |
下限3054.95元缴费基数的参保人员需缴纳社保费(单位:元)
|
险种 |
单位部分 |
个人部分 |
|
养老保险 |
427.69 |
244.40 |
|
医疗保险 |
320.77 |
61.10 |
|
失业保险 |
15.27 |
15.27 |
|
工伤保险 |
12.22~48.88 |
0 |
|
生育保险 |
36.66 |
0 |
核对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下限出炉,下一步,用人单位需要做些什么?缴费基数核对!
目前,杭州市社保局已将单位在职职工2017年度缴费工资批量核定完毕,相关单位可通过以下核对途径进行缴费基数核对:
1.用人单位原通过“杭州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申报的,仍在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核对,“上年度工资收入网上修改”模块开放时间为6月11日至6月24日;
2.用人单位原采用纸质材料、电子文件拷盘方式申报的,请根据社保隶属关系至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打印、拷贝《工资审核表》进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