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区社保网报业务实现全月可报

2018-05-19 阅读次数: 2517

为助力“最多跑一次”,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方便参保单位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申报,台州市社保局大力改革办事流程、突破系统难题,响应参保单位需求。自2018年5月起,台州市区社保网报系统申报业务原设定截止期为每月25日,现调整为全月均可申报,不受双休日和工作日时间的限制。

每月的倒数第三个工作日晚7点至月底为系统结算期,结算期内新增及续保人员属当月参保人员,待遇享受与当月其它时段参保人员等同,但其当月社保缴费将延迟一个月,跟次月社保缴费一同缴纳,即单位在次月地税申报缴纳时不包括结算期内参保人员,在次次月地税申报缴纳时包括结算期内参保人员前个月的补缴。

为保障离职职工社保权益,人员中断业务仍须在每月20日前申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