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如何申领?一篇文章让您看懂!

2019-08-17 阅读次数: 1758

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那么,失业保险金如何申领?云南远创人力资源为您详细解答: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其中,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领取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用人单位:

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

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5、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领取期间这些情况请注意

患病就医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

死亡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蒉用等优惠政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前面说了那么多,为了让您更加快速的了解如何申领失业金,云南远创人力资源已经帮你总结出了以下核心要素:总而言之,就是您是非本人意愿而失业的,且失业保险连续缴费满1年有再就业意愿的,那么就可以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金的领取!您也可以结合我们之前介绍的<领取失业金有什么影响 会影响养老金吗>对失业保险有一个更全面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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