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路过别错过——最实用的工伤保险常识盘点

2019-08-05 阅读次数: 1232

工伤保险科普

1.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员工发作工伤事端,是否能够享受有关待遇?

答:员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作工伤事端的,由用人单位付出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付出的,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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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付出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组织能够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2.请求工伤确定需求多久才出结果?

答:一般自受理工伤确定请求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确定的决议,并书面告诉请求工伤确定的员工或许其近亲属以及该员工所在单位,假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清晰的工伤确定请求,应当自受理工伤确定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确定的决议。可是作出工伤确定决议需求以司法机关或许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定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许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定论期间,作出工伤确定决议的时限中止。

3.工伤员工什么时候进行劳动能力判定,应如何办理手续?
答:员工发作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安稳(医疗终结期满)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判定。

用人单位、工伤员工或许其近亲属应当在工伤员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统筹区域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判定请求,并供给工伤确定决议和员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员工在上班期间摔伤了,用人单位需求向劳动部门做什么存案吗?

答:员工发作事端伤害,所在单位应当在第一个工作日告诉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并自事端伤害发作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确定请求。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请求时限能够恰当延长。

5.对工伤确定定论不服的如何处理?

答:假如请求工伤确定的员工或许其近亲属、该员工所在单位对工伤确定请求不予受理或许工伤确定定论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工伤确定决议之日起60天内依法请求行政复议,也能够自收到工伤确定决议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来源:新会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