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满15年社保却无法提取养老金?不存在的

2019-07-31 阅读次数: 1248

    近日,一条关于社保的新闻说,有一位退休女职工,已经在北京交纳社保满15年了,可是退休后却被告知无法在北京收取养老金,只能按照其老家的规范领养老金。

这不科学啊!不是说只要在所在地交纳满15年的社保,就能在当地收取养老金,怎么突然就变了!

一线大城市,交纳社保的费用比其它地方多,退休了却不能享用当地的养老保证,这实在是亏大了。


其实,作业本来就不像你想的那么简单。

缴了15年社保不能在京领养老金,只因这一点!

先来看看这个新闻:

刘阿姨生于1965年3月,1996年1月在老家参加作业并交纳根本养老保险,1999年4月到北京作业,2010年7月在北京树立了根本养老保险账户交纳各项社保,直到2015年3月年满50周岁。

这期间,刘阿姨补缴了2000年1月至2010年6月期间的根本养老保险,并交纳了滞纳金。由此,到退休时,刘阿姨在京交纳社保的时刻为:2000年1月-2010年6月(补缴),2010年7月-2015年3月(正常交纳),累计达15年。

但等刘阿姨办理退休想在北京领养老金时,人社局却告诉她“不满足在京收取待遇的条件”,理由是其账户类别为暂时账户’”

在北京退休需满足三个条件:

● 抵达退休年龄;

● 在北京一般账户正常缴费10年;

● 累计缴费满15年。

注意,这里说的是一般账户

根本养老保险账户分为暂时账户一般账户。按规则,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人年满40周岁后在非户籍所在地树立的账户均为暂时账户。

刘阿姨在北京树立的社保账户时是2010年7月,此时她已经45周岁,超越40周岁了,所以不符合在北京退休的规则。

超龄职工(男人超越50周岁、女士超越40周岁)想换到大城市作业,如果拿不到户口,社保关系是不能转移的,也就别盼望享用转入地的退休待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