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可享受哪些待遇 生育保险报销期限

2018-10-11 阅读次数: 1289

一、生育保险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1)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一般标准: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等)。

(3)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4)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二、生育保险报销期限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