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小课堂】关于生育保险,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2021-04-28 阅读次数: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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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全面二孩”政策在全国启动实施以来,梧州市市民的生育率、新生儿出生率均有所增加。因此,帮助大家了解生育保险的相关知识是很重要的。接下来,请大家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我市生育保险的政策吧!1

生育保险保障的人群包括哪些?


生育保险保障人群包括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生育保险规定条件的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属于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其发生的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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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需要缴纳生育保险费吗?


2020年1月1日起,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如果你是单位职工,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你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不需要另外缴纳生育保险费。如果你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需要缴纳生育保险费。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

满足哪些条件?


1.必须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参保职工在其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怀孕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灵活就业人员从两险合并实施开始计算(2020年1月1日起),在其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怀孕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生育保险都有哪些待遇?

有什么标准?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一)生育医疗费用支付范围:

1.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流产、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或输精管结扎及复通手术、实施人工流产术或引产术、皮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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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医疗费的定额支付标准:

1.顺产生育3000元

2.难产生育4500元

3.多胞胎顺产4000元

4.多胞胎难产5500元

5.怀孕未满16周流产800元

6.怀孕满16周流产、引产或发生死胎的1500元

7.怀孕期间因先兆流产住院(一个孕产期内支付一次)1500元

8.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200元

9.输卵管结扎手术1500元

男职工配偶未就业并且未享受到其它生育待遇的,可在男方按以上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

注意:2020年起,实际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低于生育医疗费用定额支付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支付。

(三)生育津贴是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

生育津贴=生育当月用人单位人均参保缴费基数÷30×享受生育产假天数

享受生育津贴产假计算标准:

1.顺产生育津贴支付天数98天

2.难产生育津贴支付天数113天

3.怀孕未满16周流产的生育津贴支付天数15天

4.怀孕满16周流产的生育津贴支付天数42天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天


举个例子:


假设产妇A某生产当月单位缴纳的月人均缴费基数为3000元,如果是顺产,那么她的生育津贴是:

3000元÷30天×98天=9800元

如果是难产,她的产假就可以再加15天,那么她的生育津贴是:

3000元÷30天×(98+15)=11300元

注意:生育津贴由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渠道、原标准发放。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得重复享受。

国家机关、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渠道、原标准发放,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生育津贴。

申请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参保人在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生育保险报销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一)申请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二)职工生育待遇申报表(可以登录梧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进入“网上办事——公共服务——生育医疗费用支付”界面下载,或在电子邮箱wzsy6029121@163.com(邮箱密码6029121)下载,申请表需本人签字,单位职工应加盖单位公章);

(三)医院收费票据;

(四)费用清单;

(五)申报住院费用的,提供出院记录复印件,申报门诊费用的,提供门诊病历或疾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六)参保单位的银行账户(领取失业金期间的生育女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女)申报生育医疗费用,提供本人银行账户);

(七)按照不同的情形还需提供以下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材料:

1.申报生育医疗费用的,需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登记证或再生育证;

2.申报流产医疗费用的,需提供结婚证。

(八)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且没有享受生育报销待遇的,申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没有重复享受生育待遇的承诺书。

(九)跨统筹地区就业且未中断缴费的参保职工,应提供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生育保险缴费情况证明。                      

生育医疗费与生育津贴支付同时办理可合并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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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市将于近期开通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医院直接结算报销业务,届时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就可以在医院直接报销了,请大家注意关注我们的最新通知。

我市的生育保险咨询电话:0774-6029121。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