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06 阅读次数: 1516
为贯彻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实现社保缴费全流程信息化办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启用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票据(电子)的通知》(桂社保函〔2020〕22号)要求,从2020年8月1日起,我市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全面启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票据(电子)》。
作为社保缴费的最后一步流程,及时领取电子票据至关重要,它是参保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保费的重要凭证。以往,参保单位和个人完成社保缴费后,还需要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纸质票据,一趟流程下来,既费时又费力。我市启用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电子票据后,社保缴费成功到账并确认后,参保单位、个人可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 、自助机等方式查看、下载和打印社保费电子票据。社保基金电子票据与传统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效力。这亦意味着从此以后,参保单位及个人可以足不出户完成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开票和取票等流程,真正做到“全程网办”,实现参保、缴费、取票“零跑腿”。
用电子票据代替传统纸质票据,是社保部门坚持人民至上,围绕群众的高质量需求而不断完善的办事手段,是运用信息化手段响应“人社快办行动”号召,进一步推进“规范社保基金管理”的重要举措,不仅极大方便了参保单位及个人,也提高了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效率,对方便群众办事、规范社保基金管理、实现资源节约更是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