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03 阅读次数: 1405
7月,不论你们有没有买房,你们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都可能会发生变化,除此之外高温津贴发放、端午节加班费、工龄工资增长等都会让你的7月工资发生变化,因为高温津贴即将陆续发放。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企业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为保证炎热夏季高温条件下各用人单位生产(工作)活动的正常进行,切实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区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10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间。
一、享受高温津贴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区实际情况,享受高温津贴的具体条件主要综合考虑两方面因素:
一是高温,即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的;
二是高湿。因我区属低纬度地区,南濒热带海洋,北为南岭山地,境内河流纵横,热量丰富,气候湿润,且有雨季与热季重叠的特点,尽管年内气温达到35℃以上的日历天数不如一些高纬度地区,但由于雨、热同季,在太阳辐射、大气环流等因素综合作用下,高温季节期常有高湿现象伴随(即又闷又热),且持续的时间长。从劳动安全卫生角度看,此时人体汗液不易蒸发,同样易导致人体体温调节失衡。
以上两个因素中,前者国家已经明确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而后者由于主要取决于劳动者的工作环境或用人单位所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水平等,目前国家尚未做出统一规定。实践中建议各用人单位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依法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的形式予以明确为宜。
二、非全日制用工是否支付高温津贴?如何支付?
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就业,因此其高温津贴应按小时折算支付。
三、高温津贴是否计入最低工资标准?高温季节加班时是否可计入加班工资基数?
按照国家《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
根据上述精神,在国家和自治区没有明确规定之前,高温季节加班可暂不将这部分津贴计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必须按照加班时间折算另行支付高温津贴。折算月制度工作时间的工作日应为20.83天。
四、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企业或岗位,可否将高温津贴核入计件单价或工资提成比例内发放?
这种做法比较繁琐,涉及到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及企业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产品市场份额以及经济效益等。再加上高温津贴仅是季节性发放的特殊津贴,因此实际操作起来很容易模糊“额外补偿”的概念。一旦发生争议,不便举(取)证。因此实践中还是按额外劳动消耗补偿的原则处理为宜。
五、高温、高湿环境下因工作中暑,是否算工伤?有何具体规定?
凡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属于工伤,经申请工伤认定后,应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二款规定支付费用。
六、机关事业单位是否纳入高温津贴的实施范围?
由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在实施规范津贴补贴政策时已将防暑降温等福利性补贴纳入其中,所以,机关事业单位除环卫一线工人外,原则上不纳入高温津贴的实施范围。
七、单位不支付高温津贴,劳动者如何为自己维权?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除了高温补贴7月工资还会增加这些
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会在每年6月底至7月初进行调整。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本人缴存,另一部分由单位为职工缴存。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如果上一年度你的工资发生变化,那么公积金月缴存额也会随之变化。根据《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去年涨了工资的小伙伴,记得查查自己的工资条,若缴存比例不变,那么自己和单位缴存的公积金都会变多。
端午节是今年上半年最后一个国家法定假期了,如果小伙伴被安排假期值班,7月就能收到一笔加班费。今年端午节放假时间为6月25日-27日。
如在6月25日(端午节)当天,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在6月26日-6月27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应得的工资报酬。如果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则以本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