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五项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2018-11-05 阅读次数: 2888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单位部分的缴费比例是20%,个人部分的缴费比例是8%。
  注: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梧州市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费率政策,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对自治区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的工业企业,由参保地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单位缴费比例5%的补贴,即14%(需申报)。
  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单位部分的缴费比例是1.5%,个人部分的缴费比例是0.5%。
  注: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梧州市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费率政策,单位缴费比例由1.5%降至0.5%。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
  ① 按统账结合方式参保,缴费率为9.5%。其中:单位缴7.5%,个人缴2%;灵活就业人员缴9.5%。建立个人账户,享受门诊、门诊特殊慢性病和住院医疗待遇。
  ②按单建统筹方式参保,缴费费率为6.5%。其中:单位部分的缴费比例是6.5%,职工个人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是6.5%。只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和住院医疗待遇。
  ③ 大额医疗保险缴费:90元/年(如有调整,按政府批文实施)。
  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照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区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工伤保险费率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
  注:本次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期间,工伤保险费率统一在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50%,其中按照费率浮动管理办法核定工伤保险费率符合上浮的用人单位暂不予调整,执行行业基准费率,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到合理支付月数时停止下调。
  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用人单位为0.8%;国家机关、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为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