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社保这七大变化正式施行!

2020-07-09 阅读次数: 898

  医保和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它既是一种福利

  更是一种保障

  今年的居民医保

  又有哪些重要的新变化呢?

  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01

  核酸检测项目医保支付

  在综合考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需要、本地区医保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程序将针对新冠病毒开展的核酸、抗体检测项目和相关耗材纳入省级医保诊疗项目目录,并同步确定支付条件。

  02

  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

  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原则上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

  03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特病患者

  全面落实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等,规范简化门诊慢特病保障认定流程。

  04

  住院、大病患者

  ●巩固住院待遇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

  ●巩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全面落实起付线降低并统一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提高到60%,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取消封顶线。

  05

  生活贫困患者

  ●分类资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保,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脱贫攻坚期内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起付线较普通参保居民降低一半,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封顶线。

  06

  异地就医患者

  ●加快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制度,完善异地就医业务协同管理机制,继续推进国家平台统一备案试点工作,使符合条件的参保城乡居民享受统一的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07

  社保卡也能用医保

  国家医疗保障局上线“医保电子凭证”功能,支持所有医保相关业务。挂号、支付医药费、药店买药....

  一“码”搞定!目前已在山东、福建、河北、吉林、黑龙江、广东、山西、甘肃、广西、云南、安徽、天津、湖南、上海、辽宁、贵州、四川、青海、海南、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通使用,其他地区也在陆续开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