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0 阅读次数: 2200
先说一下,此消息确实是真的消息。按照人社部2020年2月20日发文《关于阶段性见面企业社会保险费费的通知》: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如上述所示,国家减免的文件中明确指出减免的是单位部分,而不是个人部分,我国的社保缴费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企业缴纳的,进入统筹账户;另一部分是个人缴纳的,进入个人账户。缴纳人如果因意外身亡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可以取出;但单位缴纳的部分无法取出,直接充公。单位的部分要如何才能拿出来的?等退休之后,按照退休金逐月慢慢领取,方有可能领取到单位缴纳的统筹部分。
在人社部这个发文中的第五条明确指出:企业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从这边也可以看出个人缴纳的部分并没有减免,员工依然要按照义务缴纳相关的费用。
此次受疫情的影响,大部分企业的经营都或多或少受到一定的冲击,人社部此举主要是为了给企业减负,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相比于企业而言,个人受到的影响低一些,更何况没有企业的话,哪来的个人,毕竟工作岗位都是企业提供的,所以说此次仅减免企业部分是合理的,而且很关键的一点是个人缴费是进入个人账户,企业缴费是进入统筹账户,所以国家并没有牺牲个人的利益,牺牲的反而是国家自身的利益,毕竟企业缴纳的部分是进入统筹账户的。
总结
此次减免社保费用缴纳是真实的,但是减免的对象主要是企业,而不是个人,所以个人依然还是需要依规缴纳。希望这次疫情快点结束,企业尽快复苏,正常经营,人们过上正常的生活,该上班的上班,该做生意的做生意,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继续向前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