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人员参保扩面稳步推进 医保保障水平全面提高

2018-07-27 阅读次数: 1030

上半年,自治区社保扶贫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聚焦总目标,聚焦深度贫困地区,聚焦特殊贫困群体,自治区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积极推进,成效明显

一、对贫困人员倾斜政策有效落实。落实贫困人员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由政府代缴政策正在积极推进落实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资金或医疗救助基金给予补贴政策,目前,全区64个县(市)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全覆盖。

、贫困人员参保扩面积极推进将贫困人口纳入全民参保计划的必保人群,采取健全机制落实“双指标”开展春季参保专项行动等措施,确保贫困人员全部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努力实现贫困人员应保尽保。截止6月底,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01.82万人,较2017年底增加11.19万人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538.6万人,较2017年底增加70.91万人。22个深度贫困县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84%。

、贫困人员医保保障水平全面提高实施“一取消、两提高、一降低”的医疗保险倾斜帮扶政策,减轻贫困人员医疗费用负担。一取消”即取消贫困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次住院封顶线;“两提高”即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报销比例5个百分点,提高贫困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各分段报销比例5个百分点;“一降低”即贫困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至60%。截至6月底,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门诊、慢病门诊达195.8万人次,费用总额12.6亿元,基金支付费用8.7亿元22个深度贫困县贫困人住院、门诊、慢病门诊达81.86万人次,费用总额5.59亿元,基金支付费用3.89亿元,其余部分由商保按比例报销

四、为贫困人员参保提供优质服务按照“放管服”改革和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完善社保经办服务流程,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完善贫困人口持卡就医服务在定点医疗机构开通贫困人就医结算绿色通道,及时收治贫困人。针对未领取社会保障卡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未缴费的贫困人员,采取在医疗机构端(或社保经办机构)申领“临时卡”、无卡就医结算、就医和基本医保缴费同步等办法,确保贫困人就医、结算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