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7 阅读次数: 166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7月份以来,我市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了用工安全。
检查重点突出、内容规范。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餐饮等劳动密集型用人单位及劳务派遣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按月足额支付工资、遵守工时和休息休假规定、执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以及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结合夏季劳动用工特点,将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纳入执法检查,维护高温天气期间劳动者合法权益。
检查部署周密、落实到位。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增强专项检查针对性实效性。各区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全市劳动监察部门认真落实“双随机”抽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掌握情况、消除隐患。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检查成效显著、维权有力。专项检查开展以来,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2940户,查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和拖欠工资案件83件、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44件、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35件、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登记23件、违反工时和休息休假规定10件、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2件、未经许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1件,其他违法行为24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补偿金228万元,督促社会保险登记21户,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93.67万元,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形成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劳动用工风险隐患。同时对查处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依法向社会公布,督促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营造和谐劳动关系共建共享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