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社保2019年新政策

2019-04-01 阅读次数: 6491

社保政策是指政府在某种社会价值理念指导下,为了达成一定的社会目标期望,而制定关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等方面的一系列方略、法令、办法、条例的总和,它们旨在对个人与群体生命周期内的生活风险进行干预,并提供社会安全支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一篇关于社保政策最新消息的文章,欢迎大家阅读!

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2015河南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等相关政策。根据国家及河南省相关规定,职工个人按照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的8%缴费,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0%缴费;灵活就业人员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12%计入统筹基金,8%计入个人账户。

2019河南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根据省人社厅相关部门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0%缴费,计入统筹基金;职工个人按照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的8%缴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按照缴费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12%计入统筹基金,8%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每年按照不低于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可以依法继承。

参保人去世后养老保险怎么办?

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根据国家及我省相关规定,河南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本息余额可以继承,同时还将按照规定为其遗属发放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据悉,自2007年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以来,省养老保险基金对各省辖市合计补助769.5亿元。目前我省人口平均寿命为75岁左右,照此计算,职工在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加上死亡后按规定发放的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实际享受的待遇已远远高于个人累计缴费。

未满60周岁计入个人账户到60周岁享退休待遇

城乡居民普遍参加养老保险之后,被征地农民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由于其土地被征收,影响到了自身利益。根据焦作市新出台的《办法》,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可获一次性补贴,到60周岁就能享受退休待遇。如果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还可以享受3年社保补贴。这对广大失地农民来说,是个福音。

据了解,此次补贴的对象为:规划区内经依法批准,被征地时具有常住户籍的在册农民。“不论征地面积多少,以家庭为单位享受本办法的补贴。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在编人员和已领取退休费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则不属于补贴对象。”该局农村社会保险科负责人解释称。

“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计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该负责人向记者解释道,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家庭成员个人账户中每人补贴多少由家庭成员自行协商确定;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本人自愿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20%缴费的,按规定享受不低于3年的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参保手续,养老保险费按规定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被征地农民征地前已经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而未参保的,可以按相关规定补办参保手续。

【补贴标准】

最高每亩9075元   最低每亩4290元 

根据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各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社会保障费用标准的通知》精神,焦作地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所含社会保障(养老保障)费用标准,按焦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分为:市区内9075元/亩,市区外5450元/亩。各县(市)城区内7150元/亩,城区外4290元/亩。“焦作地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所含社会保障(养老保险)费用标准是提高后按新标准执行的。”该负责人表示。

60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以焦作地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所含社会保障(养老保险)费用标准确定。被征地时不满16周岁的人员,由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将参保补贴计入其个人账户(预留户),待其达到参加养老保险年龄时,将其个人账户(预留户)进行变更;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员,由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或社保经办机构将参保补贴计入其个人账户,待其达到领取待遇年龄时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衔接。

【认定程序】

以户为单位,确保被征地农民享受到政府补贴

那么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享受补贴的认定程序是什么呢?

记者在焦作市人社局了解到,首先,被征地农民要以户为单位,填写《焦作市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补贴认定表》,由村(居)委会初审后经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然后报县级政府批准。最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到县(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补贴手续即可。

“补贴资金有三个来源。一是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所含社会保障(养老保险)费用;二是集体补助资金。此外,鼓励县(市)区政府依照财政承受能力对被征地农民适当补贴。鼓励征用(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的乡镇、村级基层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提供资金补贴,其中,资助金额不超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标准的2倍。”该负责人说,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支出,由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上统一划拨支出。《办法》规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