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0 阅读次数: 1020
最近青岛的雨有点多,下下雨挺好,凉快。
可这雨下的有点怪愁人的,上下班路上下得分外欢起。
雨天路滑,一不小心就摔了……
也许会有人这样告诉你:
“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 ”。
这句话说的范围有点大,上下班途中受伤,不是所有的情形都算工伤。
上下班路上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情形的,才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符合上述情形的算工伤。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1、上下班途中、
2、非本人主要责任、
3、交通事故或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所以呢,上下班途中,走路不小心摔倒了,可真不属于工伤范畴哦。
不属于工伤受伤,那算啥?
——非因工负伤
非因工负伤VS工伤
两者区别可不小,了解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