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青岛市社会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手术操作编码库的通知(青社保函〔2018〕82号)

2018-06-29 阅读次数: 1163

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

前期,市人社局与市卫计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与规范疾病诊断编码和住院病案首页等应用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7〕47号),规定手术操作编码使用团标版本《T/CHIA 001-2017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ICD-9-CM-3)。近日,山东省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关于修订<山东省医疗机构手术(操作)分类编码及手术分级管理目录(试行)>的通知》(鲁卫医字〔2018〕30号),要求使用《山东省医疗机构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及级别目录(2018年1.1版)》。为保持一致,便于管理,原则上统一执行省卫计委规定版本进行病案首页的上传。技术层面暂不需做任何改动。其他未涉及的病案首页上传要求仍以青人社字〔2017〕47号文为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