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是什么?谁可以领?

2020-01-15 阅读次数: 6150

         参保单位符合规定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生育的,可以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其标准为上年度省公司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的人均生育医疗费用。

         参保单位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生育第一胎(不含终止妊娠),并符合计划生育、婚姻法等规定,在产假期间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含相关的生育医疗费用),其标准为上年度省公司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的人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

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办理流程:

条件:产妇休完产假后的 3 个月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社保局每周二办理。 

          所需资料: ①男职工社保卡(没有社保卡,则提供医保手册) ②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住院病案首页(A4 纸张大小,医院盖公章) ⑥诊断证明(医院盖公章) ⑦住院费用发票(需医院盖公章,总金额需要超过 1283 元) ⑧女方无工作无经济收入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村或社区委员会出具) ⑨生育津贴申请表(盖参保单位公章)

          2) 注意: ①以上复印件均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可以正反面复印) ②只要符合国家规定(即有生育证)即可申请领取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③申请前未使用其他保险(如居民医保、商保)报销过 补助金额:上年度的平均生育医疗费用的 50%支付,大概 1200 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