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拖欠工资4个月,后来一次发放1万多,缴税1000多算谁的?

2018-05-31 阅读次数: 1670

    出现这种问题,属于会计的操作失误。会计进行做账的时候,应当将发放的工资分摊到未发的四个月中,这样就不会扣税了。万一出错,我们也可以申请退税,不过是比较麻烦而已。

    一般来说,最正确的处理方式就是用人单位先将有关的税费给职工垫上,保证职工的工资不变,然后跟税务协调进行退税,提供情况说明。

     从我们劳动保障的角度讲,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这叫做拖欠工资。

     根据劳动法保障法律法规,职工必须每月发放一次工资。连续四个月不发工资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

     首先,职工可以申请拖欠工资总额的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职工可以提出辞职,并索要工作年限经济补偿金。

      ,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维权要求单位补交社保,并承担滞纳金。

    因此,遇到这种事情,根本不用讨论所得税是谁的问题?用人单位必须要承担起来,而且应当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的。只要我们职工大胆去维权,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情况才不会发生。

      有人可能嗤之以鼻,但是熟悉过去的人知道我们以前农民工工资拖欠是一个巨大的问题。但是现在所有的劳动部门都把农民工工资清欠当为头等的大事,就是因为反映的人多了大家重视了。

     所以说,我们每一个人的努力都不是白费的,都会对社会的风气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只要大家都努力维护自己的权益,全社会才能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