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8 阅读次数: 1061
现今,部分行业人员流动比较大,跳槽、工作几个月就走人的现象司空见惯。因此,有的用人单位为了留下员工,便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违约金,以达到限制员工辞职的目的。对此,员工合同未到期期间主动提出辞职是不是只能乖乖支付单位违约金?
今天,小编和大家一探究竟!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主动辞职一般不需要付违约金,不过如果是在试用期或是在合同内,公司对你做出相应的专项培训,那么你就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一般来说,违约金的数额不超过用人单位提供培训的费用。但如果是在合同内相应的培训没有来得及进行的话,那么产生的费用则不应该由劳动者承担。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对于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保密条款或是签订保密条例的劳动者来说,在约定解除或是在终止劳动合同之后,在限制期内应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反之劳动者如若违反保密条例中的内容,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用人单位可向劳动者追究责任,要求支付违约金。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二条:在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据此,仅因合同约定时间未到的话,可以在辞职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可向劳动者提出赔偿违约金的要求。
所以,在你离职的时候,要是公司告知你需要支付违约金的话,你应该第一时间了解用人单位要求你赔偿违约金的具体原因是什么,搞清楚自己是否曾经和公司签订过相关的协议,又或者是否有为你提供过专项培训费用,如果都没有,那你就可以放心了!根本不存在“违约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