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1 阅读次数: 1116
李克强总理已经明确表态,各地社保政策不变,有关部门要派出督查人员督查地方工作,决不允许自行调整和集中清缴。国务院督查组和审计署要随机开展暗访,发现此类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要严肃处理。
改革后企业是否需要担心?
虽然说不增加企业负担,并不意味社保税征改革前后没有变化。
总理的表态是针对过渡期的一种安排和强调。企业不能以为没有变化,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应对。企业还是要意识到,过渡期之后,社保的缴纳还是将趋于规范化、合法化。对这一点,企业要有清醒的认识,提前准备,加强合规管理,做出相应的调整措施。
企业从前期的野蛮生长,到逐步走向有序规范,是企业发展的必然结果。这样看来,新政也加速了企业转型规范,否则,就会被市场淘汰出局。
企业可能会怎么操作?
合法合规是用人单位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面对“社保税征”的大势,用人单位首先应当确立合规意识、纠正违规行为,在此前提之下,再采取符合法律规定的、具备可操作性的方法加以应变,以尽可能平稳地度过改革“阵痛期”。
一方面,企业可能会通过减员降低人工成本、增效创造更多价值。
今后,多样用工同样会更多出现。其中就包括通过劳务派遣关系转嫁成本;采用劳务外包、业务外包与众包等外包模式,化劳动关系为商业合作关系,减少人工支出;更多聘用退休人员,发挥退休返聘关系的低成本优势;扩大非全日制用工在部分岗位的应用;聘用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兼职;通过校企联合的渠道与在校生建立实习关系;根据国家和地方的促就业政策,建立见习基地、招聘见习生,可享受一定的补贴等。
此外,机器换人是某些行业的大趋势,用人单位可以在各个环节加大科技投入与应用以减少用工总量,在降低人工成本和管理成本的同时,一并提升生产效率,可谓一举多得。
职工福利会受到影响吗?
社保征缴力度加强之后,对于之前未依法缴纳尤其是未足额缴纳社保的劳动者而言,其影响可谓是“此消彼长”。
所谓“消”是指劳动者的到手收入会有一定的下降;而所谓“长”是指劳动者所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则将从无到有或从少到多,并且除养老保险待遇需要等到退休之后才能享受外,其他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四险则可在相应情形发生时“立即见效”(部分险种要求连续缴满一年才能享受相应待遇)。也正因为此次改革对于劳动者而言受益力度更大,也会进一步激励劳动者就用人单位的社保违规行为发起维权。
工会将发挥哪些积极作用?
不可否认,新政落地后,企业将会通过各种应变措施手段来降本增效。也不可避免会有企业关停、员工被裁。这样一来,这项原本为广大职工谋福利的政策,反而有可能让职工称为受害者。
劳动者需要甄别用人单位的应变措施是合法的还是违法的。面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积极寻求帮助,勇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面对用人单位的合法举措,劳动者要意识到劳资双方共生共赢的关系,互相体谅、积极磋商。
在这个过程中,工会作为劳动者的代言人,就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企业工会要及时关注企业和职工动向,提前介入,避免一些劳动纠纷的产生。同时,工会要积极帮助职工维权,积极发挥沟通、协调与监督的作用,团结各方、预防出现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