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3 阅读次数: 2158
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社会保险欠费清缴工作实施方案》(长人社发【2017】103号)以及《长沙市关于开展社会保险欠费清缴工作的通告》(见长沙晚报2017年12月1日A02版)要求,自登记参保之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止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各类参保单位应当到我中心办理社会保险欠费确认及清缴手续,至今仍有部分单位未办理清缴手续。我中心已在长沙晚报(2018年3月23日A8版)公告了第一批欠费单位,为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和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特对未按要求到我中心确认、清缴欠费的第二批单位进行欠费清缴催告并予以公告(名单附后):
1、限有关欠费单位在2018年5月15日前到我中心确认并清缴欠费。
2、对逾期不确认、清缴欠费的单位,我中心将依据社会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中止社会保险关系并依法强制征收。
3、对有缴费能力拒不缴费的欠费单位,我中心将提请行政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将欠费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黑名单,发起联合惩戒。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4907801
联系地址:市人社局7楼711、712室
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