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1 阅读次数: 919
日前,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 ( 人社部发〔2020〕49 号 ) ,明确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实施期限。《通知》明确,各省份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延长执行到 2020 年 12 月底;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 2020 年 6 月底。
政策出台后,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立即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让各类市场主体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长海通泰海上客运有限公司的船舶客货营运受到了极大冲击,一季度收入同比减少 65 万元,企业经营陷入困境,80 多名员工工资都成了难题。税务部门第一时间电话告知免征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优惠政策,令该公司享受免征社保费 32.5 万元,极大地缓解了资金周转压力。大连中车大齐车辆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梁成介绍,疫情当前,企业的核心技术成为走出困境的硬实力。作为主营运输和机械设备的制造和修理的高新技术企业,该企业长期以来致力于把握 " 智高点 ",社保费减免政策延长将为企业带来百余万元的减免,为新技术研发提供了资金支持,从而带来更多的科技研发优惠。
社保费政策减免实行申报即享受,缴费主体无须经过审批,按照 " 免填单,免申请 " 的原则,缴费人可在申报环节直接享受减免社保费。启动 " 免打扰 " 模式,对已缴纳的社保费,符合减免条件的,由税务机关主动批量发起退费,大幅提升退费效率,截至 6 月 29 日,税务部门已发起 20 次批量退费,共计为 3.01 万户企业退费 5.82 亿元,解决了受惠企业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