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免减缓”助企业轻装上阵 “连续涨”养老金十六连涨

2020-08-14 阅读次数: 1384

今年以来,渝水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渝水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一同步、一推进、五争先”,“争当行动派,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以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主动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确保养老待遇及时发放等政策落到实处。

助力企业解困,持续落实社保费减免政策。

为进一步帮助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近日,人社厅等三部门印发了《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27号)。通知要求继续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实施期限,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中小微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间职工按规定享受各项社保待遇。

全面启动2020年度基本养老金调待工作,确保养老待遇及时发放。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按照江西省人社厅、财政厅7月下发的《关于江西省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对全区自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养老金“时间紧、任务重”,渝水区社保局在文件下发后立即行动,周密部署,经办人员克服困难,连续加班加点对退休人员增资名单及数据进行核对,并及时与财政、养老金直发银行等部门协调沟通,于7月24日,将我区20481名退休人员2020年1至7月份增资部分养老金全部补发到位。同时,为方便我区退休人员及时掌握养老金的发放情况,我局已为符合增资条件的退休人员开通了养老金补发到账的短信提醒。自8月起,符合“调待”标准的退休人员将按照调整后的标准逐月发放。

减免政策延长的同时不影响养老金水平继续上涨,“惠企业”、“保民生”,渝水区社保局将进一步优化、简化减免政策的经办流程,改进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提升服务企业和参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质量和效率,对企业在享受政策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帮助解决。为辖区内企业做好各项社保服务,助力渝水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张小菊 刘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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