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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5 阅读次数: 1512
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职工应向委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除需事先准备好本人及其配偶、
房屋产权共有人的个人基本材料外,
还需提供以下购房证明材料原件:
1、所购房屋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方式为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
2、首付款凭证:提供售房单位出具的购房发票(收款收据)和付款凭证(如pos机刷卡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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