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人民合法权益!

2022-10-24 阅读次数: 59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人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突出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高质量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等工作,全省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重大成就,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了人社力量。

劳动关系篇

十年来,全省人社系统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着力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重要贡献。强化底线思维,注重标本兼治,坚持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劳动者权益相统一,持续健全制度机制,注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突出风险,全省劳动关系保持总体和谐稳定,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劳动关系制度机制逐步健全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模式不断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逐步健全。依法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强化政策指导和日常督促检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逐年提高,2021年底全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6%以上。全面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不断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覆盖范围,2021年底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达50万余户,较好解决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劳动安全卫生等问题,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劳动关系矛盾。多措并举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守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不断加强

健全制度机制,创新执法模式,提升执法效能,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制定出台《河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等20余项制度文件,不断完善制度体系。突出数字化赋能,建成省级集中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系统,实现对全省在建项目用工考勤、工资发放、制度落实等情况的全链条动态监管,欠薪隐患精准预警。全省排查化解欠薪案件10.83万件,为129万余名农民工追发工资待遇86.68亿元,实现欠薪案件随出随清、动态清零,欠薪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企业工资分配秩序逐步规范

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指导,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基本建立,6次完成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备案,4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7次发布工资指导线,9次发布职业指导价位,企业工资分配结构更加合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进一步完善

以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为重点,完善仲裁办案制度,优化争议处理程序,畅通争议处理通道,全面加强裁审衔接,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省共建成标准化仲裁院203家,建立各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3.5万个。十年来,累计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7.7万件,仲裁结案率达到98.7%,调解成功率保持在63%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