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12条举措支持灾后恢复重建

2024-01-22 阅读次数: 447

为进一步做好“12.18”灾后恢复重建和民生保障工作,近日,青海省人社厅制定印发《关于支持海东市灾后恢复重建的若干措施》,从就业帮扶、技能培训、社保服务、人才支持和宣传引导等方面,出台12条工作举措,用心用情助力受灾地区灾后恢复重建。

强化就业帮扶。主动对接省内重点企业收集就业岗位,大力开展“情系灾区,暖心服务”就业援助和专场直播带岗活动,线上线下相结合为受灾地区劳动者提供就业指导、岗位推荐等服务。积极协调交通、住房等灾后重建工程项目,优先使用当地受灾群众,促进就近就地就业。针对因灾返乡回流或因灾无法外出的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以及监测帮扶对象,“一人一策”强化就业帮扶,及时兑现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等政策,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

强化技能培训。根据当地企业用工需求和群众就业意愿,组织开展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及项目制培训,面向受灾群众抓紧组织开展挖掘机、电焊工、砌筑工、钢筋工、抹灰、水电等涉及灾后重建和“自建房”所需相关职业(工种)技能培训。组织评价机构赴受灾地区技能培训现场开展评价认定申报服务,压缩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审核时限,做到“早审核、早入网、早发证”。

强化社保服务。建立省市、县三级社保经办机构快速响应机制,按照“特事特办、随报随办、简化程序、容缺后补”的工作原则,持续落实城乡居民代缴养老保险费政策,确保受灾地区各项社保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对受灾地区的参保单位缓缴202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开通工伤认定快速通道,对事实清楚、材料齐全的工伤认定案件,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作出认定决定。开通受灾地区乡镇社保卡服务网点制卡权限,即时制卡,保障受灾地区社保卡服务不间断。

强化人才支持。实行职称评审倾斜政策,专业技术人员在抗震救灾一线工作经历可视同完成同等天数基层服务或进修经历,在抗震救灾一线工作中的有关成果均可作为代表作参加职称评审,受到抗震救灾表彰奖励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对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及时奖励,对表现突出的事业单位驻村干部,年度考核可直接评定为优秀档次,在岗位(职员)等级晋升、职称评聘时优先考虑。加强基层灾后重建工作力量,2024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名额对民和县给予倾斜。

同时,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站、微信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支持措施,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灾后重建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