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募集2026年就业见习岗位的公告

2026-03-19 阅读次数: 209

为深入推进2026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提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能力,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及各类企业公开募集就业见习岗位。

一、募集范围

荔波县辖区内依法注册成立且有意愿接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见习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各类企业。

二、就业见习单位条件

(一)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具有接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见习的意愿和能力;

(二)生产经营正常,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符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知识结构和技能特点的就业见习岗位,有利于他们提高技能水平和就业实践能力;

(三)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及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四)能够按照规定按时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能够保障见习人员合法权益;

(五)制定落实见习管理制度,能正常履行对见习人员日常管理考核职责。

三、募集时间及岗位数量

募集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2026年8月31日,本次募集就业见习岗位数为220个。

四、见习单位申请及岗位发布

2026年就业见习全流程服务依托见习单位登录贵州公共招聘服务网(https://gzggzpw.gzsrs.cn/)“高校毕业生专区”板块进行申请, 具体见《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线上服务专区见习单位用户操作指南》。

五、补贴政策

(一)补贴期限:见习时间满3个月以上才能享受见习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生活费补贴标准: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发放的见习生活补助不得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890元/月)。就业见习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见习单位按月或在本单位见习全部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补贴,补贴标准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60%进行补贴(即:每人每月补贴金额=我县最低工资标准×60%)。

(三)保险补贴标准: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必须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补贴标准按每人不高于300元的标准据实补贴(不强制要求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