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标提档扩面同发力——安徽省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民生工程

2018-12-13 阅读次数: 853

近年来, 安徽省各级人社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 以实施民生工程为抓手, 积极完善政策, 通过提标、 提档、 扩面同时发力, 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人均缴费水平和参保人数再上新台阶。

提高最低养老金标准拨付资金及时到位

2017年之前, 安徽省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一直是中央确定的每人每月70元。 2017年下半年, 安徽省人社厅主动作为, 会同省财政厅认真研究提标方案, 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从2018年1月起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月增加17元, 与2018年中央统一提标的18元合计, 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原来的70元提高到105元,增幅达50%。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统一提标的工作要求, 安徽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及时下发提标通知, 对市县承担的50%的省级基础养老金提标资金,明确要求各地尽快确定资金分配比例, 按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全力组织发放和补发工作。 省级提标的每人每月17元养老金于今年6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国庆节前将中央提标的每人每月18元的基础养老金全部发放和补发到位。

投入真金白银, 城乡居民获得感明显提升。六安市金安区望城街道大石岗村居民张顺和,2011—2016年每年都按照1000元标准缴费,2017年按照3000元最高档缴费并一次补缴了8年的保费,2017年7月每月领取养老金310.6元。今年中央和省级基础养老金提标后,他每月可以领取养老金345.6元。

中央和省级基础养老金标准的同步调整, 有效增加了居民养老金收入。 前三季度, 共计为全省城乡老年居民增发养老金29.21亿元。这项惠民政策, 使广大城乡老年居民共享发展成果, 进一步增强了获得感和幸福感。

提高最低缴费档次引导居民主动提档

去年12月,安徽省人社厅、省财政厅、 省卫生计生委、 省民政厅、 省扶贫办联合印发 《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 从2018年起, 将全省城乡居保原来设定的100元最低缴费档次统一调整为200元, 增加个人账户积累, 有效应对城乡居民可能因老返贫的问题, 同时鼓励各地进一步完善缴费激励机制。 在省里政策规定的30元—60元最低缴费补贴标准的基础上, 全省105个县 (市、区) 中, 目前有56个县 (市、 区)提高了本地区缴费补贴标准, 最高达375元/年/人。

今年安徽省各地在宣传城乡居保政策时, 将提高缴费档次作为一项重点, 着力向广大城乡居民宣传多缴多得的好处, 主动帮助他们算好经济账。 今年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缴费超过262元, 比去年提高60%。

六安市金安区双河镇李圩村居民李宗勤,以前选择的是200元/年的缴费档次,听了镇村干部的政策宣传解释后,他说: “我仔细算过账,钱缴得越多,政府补贴越高。现在多缴费将来可以减轻孩子们的负担。我要选择最高档,每年缴费3000元。”在她的影响带动下,该村有11人办理了提档缴费业务。今年该区人均缴费水平达到361.43元。

宣传政策精准落实贫困人员全部参保

安徽省扩大城乡居保扶贫范围。 2014年,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省政府出台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明确规定, 对重度 (二级以上) 残疾人、 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 后未再生育夫妻 (女方年满49周岁)、 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 (三级以上) 等缴费困难群体, 县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在缴费档次范围内确定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并按代缴养老保险费档次给予补贴。

安徽省人社厅与财政厅印发社保扶贫文件规定, 将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以及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低保对象、 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 统一作为城乡居保扶贫对象, 在国家政策规定的基础上, 进一步扩大城乡居保代缴范围,更多的贫困人员从中受益。

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 各地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张贴宣传标语、 发放宣传单以及政府网站、 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城乡居保扶贫政策, 组织乡村干部进村入户面对面向贫困户宣传代缴政策, 让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该省宿松县属于大别山革命老区县, 全县符合政府代缴保费的贫困人口达4.31万人。 为使城乡居保扶贫政策宣传到户、 讲解到人, 县人社局专门制作印发3万份宣传单、5000多个印上扶贫政策的手提袋, 发放到贫困人员手中, 同时还编发手机短信向贫困人员宣传解释政策。 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政策宣传, 促进了城乡居保扶贫政策的精准落实。

同时, 安徽省各级人社部门切实履行发挥牵头单位职责, 加强工作调度和督查指导, 强化同财政、扶贫、 卫生计生、 民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认真比对核实贫困人员信息, 确保一个不漏、 一个不少。 促进贫困人员全部参保的同时, 还积极引导其他符合条件人员参保, 截至2018年10月, 安徽省城乡居保参保人数达到3477万人, 其中268万名贫困人员参保,分别比2017年底增加47万人、30万人。

                                                               ----文章来源:中国就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