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预警 加强执法联动——上海市宝山区积极做好欠薪处理工作中

2019-08-13 阅读次数: 1631

近年来,上海市宝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以规范劳动力市场为重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核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注重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预防和化解企业欠薪劳资纠纷工作。三年来,大队共处理企业欠薪劳资纠纷485件,涉及人数2万余人,涉及金额8100万余元,促进了劳动关系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是以定期排摸、分类监管为切入点,预防监测劳资纠纷。宝山区建立了企业欠薪情况周排摸、企业用工信息监控、企业守法诚信档案制度。对关闭和停产企业、分类监管单位、失信(C类)企业、各类租赁型企业、举报投诉较多的企业进行摸排,注重及时全面了解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劳动用工情况,及早发现并掌握不稳定因素。制定《宝山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过调查摸底和分类梳理,将企业区分为诚信企业(A类)、较诚信企业(B类)、失信企业(C类)三个类别,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服务,重点突出对失信企业(C类)和租赁型企业的日常监管服务工作,推进被动反应式监察向主动预防式监察转变。

二是以严格执法、多措并举为着力点,有效处理欠薪案件。宝山区不断完善执法机制,建立《宝山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规则》。采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举报专查的方式,网格化和网络化两网联动的监察手段,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监察活动,不断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效发挥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作用。

建立欠薪企业法人约谈机制和欠薪执行情况预警通报制度。对欠薪人数较多、欠薪金额较大,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企业,为及时解决劳动者的实际诉求,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促使欠薪企业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优先支付劳动者工资。近三年来,宝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约谈欠薪企业32家,其中21家企业在约谈后主动发放了拖欠的员工工资,涉及劳动者700余人,涉及金额420余万元。对易引发群体性劳资纠纷的,及时收集和分析汇总企业欠薪相关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并通报所在街镇政府,从而有效形成处置欠薪工作合力。

三是以部门联动、综合施策为着眼点,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针对已下达行政处理决定的欠薪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间较长的情况,为防止部分企业利用时间差转移、隐藏、处置、变卖公司原有资产,宝山区劳动监察大队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启动财产保全程序,确保企业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最大限度保障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如某机械制造公司拖欠员工数月工资,该公司经营不善将停产,并准备申请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宝山区劳动监察大队在依法向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同时,立即将案件情况通报区人民法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财产保全。区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并完成情况复核,第一时间启动了财产保全程序,查封该公司机器设备等财产。

宝山区充分发挥欠薪保障金制度作用,与区人民法院就法院在欠薪案件执行中要求启动欠薪垫付的,共同会商制定《关于企业欠薪保障金垫付和追偿的操作规程会议纪要》。三年来,共垫付劳动者工资报酬147人次,共11.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