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暂时性困难企业可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

2019-08-16 阅读次数: 1679

日前,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等9部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过补贴的方式援助困难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真金白银”稳定职工就业岗位。

《通知》明确,稳岗返还政策适用于已足额缴纳2018年度失业保险费的参保企业,2018年度以来受外部环境影响效益大幅下滑、出现亏损(盈转亏),且上年度裁员率低于昆明地区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经政府相关部门认定有望扭亏为盈的困难企业。

补贴标准为: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采用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中间档金额,东川区采用现行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返还数额,即按照该企业上年度平均参保人数乘以当地中间档次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再乘以6个月确定返还金额。据了解,暂时性困难企业平均补贴标准相较之前至少增加了3倍。

“该政策将极大地帮助企业应对经济下行压力,降低用工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项惠企政策是继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费率后,昆明市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又一重大举措。

该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认定工作结束后3个月。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可到各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经办机构或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咨询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