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 大兴安岭呼中区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须知

2020-04-01 阅读次数: 1498

按照地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及时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参保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减少外出,在疫情防控期间,呼中区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做如下安排。

一、 延期办理医疗费等材料收取

需要邮寄回呼中进行手工报销的医疗费收取时间延期至疫情结束后,确保参保患者不能因为疫情影响享受待遇。

不急需办理医保缴费、转入、转出、死亡销户等业务的均延期至疫情结束后。

二、 通过鉴定的慢性病患者

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可一次性刷卡购买三个月的治疗药物,疫情结束后恢复正常。“两定”要按规定刷卡售药。

三、 “不见面”办理医保业务

通过拨打电话、添加微信等方式办理业务。医保经办中心设立两部24小时开通的业务电话:于丽娟13039905667(微信端同步)、曹文华13604875050(微信同步)。通过电话沟通,告知其如何办理医保业务,耐心细心做好疫情期间医保政策的解释工作,再通过微信上传相关业务材料,结合办理人的需要及时办理业务。不急需办理的业务疫情结束后到医保大厅办理。

1.转院的办理。患者本人或者代办人员需要携带医保卡到呼中医院刷卡办理转院,无需到医保局备案。因为特殊原因医保卡不在呼中的危急重患者,需要通过电话和微信在医保经办中心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