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0-04-01 阅读次数: 1608

尊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省、市防控疫情重点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线上办、自助办、延期办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线上查询公积金情况

缴存职工可通过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频道、江门住建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城市服务、侨都之窗自助终端机、建设银行智慧柜员机等方式查询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

二、自助办理公积金业务

如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建议打开各类地图软件,输入“侨都之窗”,查询最近的侨都之窗自助终端机,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自助终端机办理。

建设银行智慧柜员机可以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修改信息、办理退休提取、查询贷款进度和提取进度。建议在建设银行网点正常营业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建设银行智慧柜员机办理上述业务。

三、延期办理公积金业务

面对疫情,出行少一步,安全多一分。如无特别紧急的业务,建议各缴存单位和职工尽量延期办理线下业务。在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积金贷款缴存证明、贷款其他证明材料的时效相应延迟到疫情结束次月,单位延迟缴存公积金不影响职工公积金贷款申请。如需提取公积金,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不动产权证书取得时间、住房贷款发放时间、提前归还贷款本息的还款时间、相关批文或鉴定证明生效时间、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医院相关治疗费用发票时间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均可通过邮件(邮箱地址:jmgjj_gjb@163.com)将有关材料向我中心报备,我中心将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延长办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