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

2020-06-30 阅读次数: 1391

近日,湖南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做好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细化以工代训政策,明确补贴标准,结合实际对相关工作进一步明确。《通知》明确,将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职工纳入以工代训范围。对中小微企业2020年1月1日后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可享受以工代训补贴。各市州根据当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承受能力,可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企业职工纳入以工代训补贴范围。《通知》还提出,按加大稳岗返还力度要求,各地对中小微企业,2020年12月31日前返还标准最高可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提高返还标准后,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尽快补发2020年度返还资金。实施企业稳岗返还的统筹地区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应具备12个月以上备付能力,实施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的统筹地区备付能力应达到24个月以上,要充分发挥省级调剂金作用,帮助当地实施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尽可能让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享受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