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创人力资源集团承办 | 关于合肥市瑶海区举办社区家政育婴师(高级) 培训班的通知

2020-08-05 阅读次数: 9934

关于举办社区家政育婴师(高级)

培训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合肥市社会服务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NO.2019101)精神,经审核批准,社区家政育婴师(高级)培训班定于2020年8月11日--20日(第一期)、8月21日--30日(第二期)在合肥和颐酒店(原长江饭店)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一)0-3岁婴幼儿生理发育特点、心理发展特点;

(二)婴幼儿早期教育及简便易行的心理训练;

(三)婴幼儿保育重点分析及婴幼儿保育技术(实际操作); 

(四)活动设计(抚触操)、游戏设计及玩具、读本选择;

(五)婴幼儿非正常行为的鉴定与矫治以及婴幼儿成长的监测与评价;

(六)自理能力、交往能力的培养;

(七)婴幼儿营养需求特点及营养配制;

(八)婴幼儿日常生活护理及疾病预防(实际操作);

(九)职业道德与职业心态及安全服务意识与法律法规等。

二、培训人员及报名方式

(一)培训对象:各市(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申报培训项目中所列培训人员。两期班共160人,每期班80人。

(二)报名方式:请各单位尽快确定参加人员,并于2020年8月6日(第一期)前,2020年8月18日(第二期)前将加盖单位印章的报名回执和报名信息汇总表(附后)发至ahycrl@126.com邮箱,纸质版报送至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07室。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报到时间:2020年8月11日(第一期)/2020年8月21日(第二期)

(二)培训时间:2020年8月11日-22日(第一期)/2020年8月21日-30日(第二期)

(三)报到及培训地点:合肥和颐酒店(原长江饭店)/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262号

四、其他事项

(一)学员修完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国家育婴员(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根据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体系改革和最新考试要求,遴选合格人员参加相应专业工种培训。

(二)培训食宿统一安排,不额外收取餐费、住宿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报到时请交4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三)培训前14 天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四)报名参训人员必须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名后应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红码”、“黄码”人员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隔离观察无异常,核酸检测等方式,在培训前转为“绿码”,安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人员可正常参加培训。

(五)参训人员前往培训地时,最好采用步行、自行车、私家车等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

主办单位名称: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姓名:张浩楠     

电话:0551-64497458 

承办单位名称:安徽远创人力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金庆玲     

电话:0551-66036933       手机号码:17695592927

邮箱:ahycrl@126.com


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3日

附件:合肥市社会服务人才培训班报名回执

2020年合肥市社会家政服务人才报名信息登记表